12港人案|喬映瑜涉藏危險藥物及妨礙司法公正 還柙10.12再訊

2022-08-30 12:25

喬映瑜早前在內地刑滿後轉交本港警方。
喬映瑜早前在內地刑滿後轉交本港警方。

12港人前年涉嫌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其中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囚2年的喬映瑜早前刑滿轉交本港,被控一項藏有危險藥物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早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喬映瑜束短髮,穿白衣深藍色外套,今到庭表現平靜。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上午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並準備轉介妨礙司法公正案至區域法院。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候訊期間還柙看管。

35歲無業女被告喬映瑜被控於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具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的行為,即協助自己、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及郭子麟、鄧棨然和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於同年1月14日,在旺角利民大廈某單位管有危險藥物,即2.98克草藥形態的大麻。

12人分別為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及喬映瑜,各人犯案時的年齡介乎16歲至31歲。喬映瑜及鄧棨然因涉組織偷渡罪,於內地分別被判監2年和3年。其餘10人已先後被押送回港,除李宇軒案件分拆處理,其他人均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7人還押至今年7月中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認罪,各被判囚10個月。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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