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警涉與15歲少女非法性交 准保釋押10月轉介區院訊
2022-08-11 16:46
3名休班男警涉於不同時段,與一名在交友程式上認識的15歲少女發生性行為,並拍攝色情片段等,其中一人更疑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事件最終被社工揭發,3人被控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等10罪。3宗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各人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10月7日,以待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期間各被告准以原有8000元現金擔保,但需居於報稱地址、不得離港,及不得直接控方證人等。
3名被告同報稱為公務員,所有控罪均涉年齡16歲以下的女童X。首案被告姚燕武(27歲)被控1項煽惑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2項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及1項與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共4罪。控罪指,姚於2021年9月30日,煽惑X與他或向他做出嚴重猥褻行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之間的某3日,兩度在荃灣大河道 85A 號1樓翠園賓館,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2度口交),以及1次非法性交。
次案被告賴子樑(26歲)被控企圖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及製作色情物品2罪,即於2021年12月1日,在沙田源康街 1號帝逸酒店某房間,企圖與X非法性交;並用手機製作包含兒童色情內容的一張圖片及一段影片。
第三案被告吳星熠(26歲)被控2項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1項與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及1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共4罪。他被指分別於2021年11月24日及2022年1月17日,向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另於2021年12月25日,在香港與X非法性交,並在同日用手機製作包含兒童色情內容的4張圖片 。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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