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男編輯涉旺角管有雷射筆等 押12月審將傳召9證人

2022-08-11 16:10

被告唐健豐。曾卓琳攝
被告唐健豐。曾卓琳攝

2019年9月有網民發起香港人權與民主祈禱會,26歲男編輯涉在旺角管有雷射筆及雨傘等物品,被告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表示將傳召9名證人,辯方指將就部分證物的證物鏈作出爭議。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12月19至22日進行4天審訊,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唐健豐被控於2019年9月8日,在旺角快富街及彌敦道一帶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2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1把雨傘和1支行山杖。

法庭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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