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考試期間虛報炸彈 公務員被控3罪

2022-08-02 13:54

被告楊偉忠。曾卓琳攝
被告楊偉忠。曾卓琳攝

2020年香港中學文憑試期間發生炸彈虛報事件,涉及2所九龍區中學,五旬公務員事隔一年後被正式落案起訴。警方在搜屋期間另發現一個屬於他人的錢包,被告被控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盜竊、管有他人身分證共3罪。案件今日上午於觀塘裁判法院審訊期間控方共傳召4名證人。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於2020年5月4日約9時,警察收到一名自稱輝仔的來電,稱「天馬行動」開始,有人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場即培正中學和聖言中學放置於十時爆炸的炸彈,通話時長約30秒,隨後警方趕到兩所學校後並無發現炸彈。警方約一個月後拘捕被告,當日前往被告家中搜查時發現三部手機及黑色錢包,其中一部手機內找到於5月4日凌晨修改的錄音,錄音內容與報警電話內容相似,且錄音建立的時間較警方收到的來電早約8小時,並在手機內發現曾經安裝一款錄音應用程式,進一步檢驗後確定錄音由該程式建立。而黑色錢包則由事主杜文現所有。

控方上午共傳召4位證人,包括錢包事主杜文現、男警員劉風平(音譯)、王姓女警長及數碼鑒證專家警長周祖耀(音譯)。女警長指在搜查到錢包時被告承認錢包是朋友所有。周警長指手機錄音能夠排除由其他手機傳送、從互聯網下載與曾經修改的可能。

54歲被告楊偉忠報稱任職公務員,他被控於2020年5月4日,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將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於九龍培正道20號的培正中學及於九龍新清水灣道38號的聖言中學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易燃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他另被控於2018年8月10日,在九龍何文田佛光街55號香港足球總會偷竊一個黑色銀包,內有一張香港身分證,現金港幣10元,一張中國銀行提款卡、一張花旗銀行Visa卡及一張職員證,而上述物品為杜文現的財產;以及於2020年6月17日,在香港九龍土瓜灣天光道28號曉暉華庭2座一單位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屬於杜文現的身分證。

法庭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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