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散工信封放500元賄關愛基金職員判囚5周 官:行賄對其他申請者不公
2022-08-02 11:53
63歲男散工於2020年12月9日就申請津貼向關愛基金秘書處補交資料時,在信封內放入一張500元鈔票而遭廉署起訴,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罪成,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5星期監禁。裁判官崔美霞指雖然被告符合關愛基金申請資格亦屬於低收入者,但行賄對其他申請者不公平,判監為合適選項。
崔官續指,被告符合申請資格亦屬於低收入者,涉案金額也不算同類型罪行裡面最多,但如果每個人都用賄賂手段申請,有機會使真正需要的人士得不到援助,對其他申請者亦不公平,因此被告行為嚴重,考慮所有因素,判監5星期為合適選項。
辯方求情指被告需6月做手術,出身於草根家庭,雖讀書不多但有穩定工作,第一次干犯無案底,且符合關愛基金資格對政府無損。
63歲的被告楊基鋼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
廉署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以行賄手段獲取公共服務。如某項公共服務涉及收費,當局會以公開方式列明應付費用及繳交方法。若申請人以額外「手續費」或「打賞」賄賂機構人員批核申請,即屬違法。
法庭記者:金朝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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