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業兩操守守則明日刊憲生效 涉處理緊急事故及棚架工作
2022-07-28 17:25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發出的《處理緊急事故》及《處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則明天會刊憲生效;而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亦已同時制訂,以協助持牌物業管理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更有效及專業地按操守守則內所列明的各項指引處理緊急事故及棚架工作。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就不同物管範疇為物管業界提供實務指引,監管局在制訂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時會積極與不同持份者溝通諮詢,確保守則指南全面到位,藉以提升香港物管業界的專業水平及地位,並推動物管業可持續發展、與時並進。監管局已就制訂上述兩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諮詢民政事務總署、消防處、警務處、勞工處、建造業議會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的意見,並適當地將有關意見反映於守則指南內,以作優化。
《處理緊急事故》操守守則就物管公司提供服務時遇上緊急或突發事故的應變處理提供實務指引。守則內容涵蓋設立機制處理緊急事故、識辨可能發生的緊急事故及進行風險評估等範疇。謝偉銓強調,應對緊急突發事故是物管公司在提供物管服務時不可忽視的重要一環工作。物管公司若能預先作好適當準備,未雨綢繆,一旦遇上緊急突發事故可即時啟動有關機制,適當地盡快處理有關事故。除了可有效減低事件對業戶甚至公眾所造成的影響外,亦能保障相關物管公司工作的聲譽。
《處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則向物管業界提供有關涉及棚架工作的實務指引。守則內容涵蓋物管公司自行進行棚架工作、監察棚架工作等範疇。謝偉銓指,因應社會大眾對於物業進行棚架工作的安全性表示關注,加上香港社會正面對樓宇老化問題,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不時需要處理涉及搭建棚架的高空工作,監管局因此制訂有關守則指南,以加強物管業界對物業進行棚架工作時的安全認知,以減少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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