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確診入院遭解僱控公司違殘疾歧視例 雙方擬和解押11月再訊

2022-07-28 15:47

案件今早於區域法院首次提訊。
案件今早於區域法院首次提訊。

49歲項目經理去年受僱於一間慈善基金公司,一個月後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在入院期間遭終止合約。項目經理早前透過平機會入稟指控該公司干犯了殘疾歧視,違反了《殘疾歧視條例》,要求對方書面致歉,並申索情感損失6萬元及薪金4萬4000元。案件今早於區域法院首次提訊,雙方透露正考慮和解,案件遂押後至11月28日再訊,以視雙方進展。

申索人為M, TARIQ,答辯方為THE GURKHAS GROUP (G3S) CHARITY FOUNDATION LIMITED(高斯卡集團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本案為本港第二宗涉及新冠肺炎患者遭受殘疾歧視的平等機會訴訟案件。

法庭記者:陳子豪

星島新聞集團慶回歸25周年專題網站,請即瀏覽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