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詞「按摩」非禮友人10歲女表證成立 被告否認借機捏胸

2022-07-26 13:30

案件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
案件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

48歲男侍應涉於去年12月在寓所內,稱要替朋友的10歲女兒「按摩」,期間伸手入對方體育服,沿腰間向上按壓至其胸前乳房。他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今續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裁判官施祖堯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後,被告出庭作供指,當日為免兒子與女童吵醒在客廳外午睡的外甥女,才會提出「按摩」一事,並用拳頭按壓二人背部示範,雖然兩人之後有所動作,但他並未為意,「總之唔好嘈就得。」

被告梁勝祖(48歲,侍應)被控於2021年12月4日,在天水圍某單位猥褻侵犯10歲女童X。被告今出庭作供,稱他與X的繼父相識約10年,「唔好話睇住佢大啦,佢永遠係我心目中都係小朋友」,而X母及繼父偶爾亦會託他照顧X。至於案發當日下午,X因想與被告兒子「阿B」玩耍,而到了其住所。X先是與「阿B」和被告外甥女於客廳玩耍,直到外甥女午睡時間,她和「阿B」走到被告睡房找玩具,被告為防他們嘈醒外甥女,便叫二人留在房間玩耍。

被告憶述,他當時倚在床頭用電話,兩人則一左一右地趴在床邊玩手機,並一度表示要回客廳玩,但當時家中印傭已開始煮飯,故被告提出替二人按摩,起初伸手按着他們背部,之後他躺回床頭改用腳踭「篤」,期間「阿B」扭動身體。其後X留在被告家中晚飯,被告晚上送她歸家,途中X稱肚痛,要求他抱起自己繼續行,又到友人開設的餐廳吃東西,另提及她有男朋友一事,着被告不要告訴任何人。

被告接受盤問時指,當日「阿B」和X在床上要求外出及返回客廳玩耍,始替二人示範按摩,但他承認並沒有親口提出,用拳頭按壓二人背部。其後兩人扭動身體,不過被告沒有留意他們互相有否肢體接觸,「總之唔好嘈就得」。他不同意兩人在他按摩後反而會更加嘈吵,解釋二人並沒有下床。控方指出,被告無故提出按摩一事,借機捏着X胸部,他一概否認,強調X對其動作並無表達反感。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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