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通過決定 僱主不得以曾染疫為由拒聘 

2022-07-21 17:23

上海市人大通過決定,僱主不得以曾新冠陽性為由拒聘。iStock示意圖
上海市人大通過決定,僱主不得以曾新冠陽性為由拒聘。iStock示意圖

上海今年爆發新冠疫情後,出現歧視新冠康復者現象,有僱主拒聘新冠康復者,表明「不要陽過」、「進過方艙不要」。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議今天表決通過《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促進就業工作的決定》,表明任何用人單位都不得因勞動者患傳染性疾病為由解僱;招聘時也不得以曾患傳染性疾病為由拒絕錄用。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上海2022年以來就業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第二季上海市平均城鎮調查失業率達12.5%。為此,有必要制定促進就業相關法律性問題決定,更好地動員社會各方,共同做好當前穩就業工作。

上海市人大社會建設委主任委員閻祖強則表示,市人大常委會在「防疫情、穩經濟、保安全」的大走訪大排查調研中了解到,全市各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落實國家和上海市有關穩市場主體穩就業政策措施過程中,均希望進一步明確政府、企業、社會各方在促進就業方面的法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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