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通过决定 雇主不得以曾染疫为由拒聘 

2022-07-21 17:23

上海市人大通过决定,雇主不得以曾新冠阳性为由拒聘。iStock示意图
上海市人大通过决定,雇主不得以曾新冠阳性为由拒聘。iStock示意图

上海今年爆发新冠疫情后,出现歧视新冠康复者现象,有雇主拒聘新冠康复者,表明「不要阳过」、「进过方舱不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议今天表决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表明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因劳动者患传染性疾病为由解雇;招聘时也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海2022年以来就业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第二季上海市平均城镇调查失业率达12.5%。为此,有必要制定促进就业相关法律性问题决定,更好地动员社会各方,共同做好当前稳就业工作。

上海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阎祖强则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在「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的大走访大排查调研中了解到,全市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有关稳市场主体稳就业政策措施过程中,均希望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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