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業主天台僭建屢不遵清拆令 罰款逾8萬
2022-07-12 12:21
一名業主由於一直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8萬元。
有關命令涉及新界葵涌藍田街一幢工業大廈五個面積共約340平方米的違例天台搭建物及兩道捲閘。該些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有關清拆令,故於2019年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約5萬6千元。由於該名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檢控。有關業主於6月22日再次被定罪及罰款8萬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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