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局提醒市民留意其聘用物管公司有否領牌
2022-07-04 22:02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日起在電視及電台播放宣傳短片聲帶,提醒市民為其物業提供服務的物管公司必須於明年8月1日起按法例持有有效牌照才可繼續於發牌制度過渡期後無間斷提供服務。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留意到已有業主組織於進行招標採購物管服務時,加入投標者必須持有由監管局發出的物管公司牌照作為先決或優先考慮聘用的條件,特別是服務期會跨越過渡期的物管合約,以確保過渡期後可按法例持有牌照提供服務。情況反映社會各界已逐漸意識到發牌制度的重要性,業界朝專業化優質化邁進。
自2020年8月1日起實施至今,監管局已發出超過7600個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目前已有270多間物管公司遞交申請,當中88間已成功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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