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網上無牌經營匯款業務 判罰款8千元

2022-06-23 15:03

觀塘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觀塘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一名女子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000元。

去年7月,海關人員調查一名女子,她涉嫌利用社交平台無牌經營匯款業務。經深入調查後,海關人員發現該女子透過個人銀行戶口進行有關匯款業務。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及/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光顧持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持牌人登記名冊可於海關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系統網頁瀏覽:eservices.customs.gov.hk/MSOS/wsrh/001s1?request_locale=zh_TW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舉報懷疑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星島新聞集團慶回歸25周年專題網站,請即瀏覽:https://bit.ly/39AQC3m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