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女大專生管有武器意圖破壞罪成 囚18月

2022-06-18 11:49

郭凱盈。資料圖片
郭凱盈。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18日有巿民發起「圍魏救趙」的行動,在九龍區聲援遭圍困理大的示威者,21歲女大專生在油麻地一小巷被捕,背囊被搜出多用途鉗及打火機燃料。案件早前審結,女生被裁定暴動及蒙面罪不成立,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則成立,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就兩罪判監18個月。

辯方呈上書面求情,補充指被告親友師長均指她本性善良,望法官判刑時莫對年輕人造成壓毁性影響(crushing effect),被告前路仍有光明。

林官判刑時指,接納被告受不良社會氣氛影響,不智地犯事。惟被告在暴動之夜攜帶鉗和燃料,她被捕的小巷雖不是暴動範圍,但小巷外正發生暴動,屬加刑因素。林官續指,雖然被告沒有使用相關物品,但裁定她打算在任何暴動或非法集結中使用,就管有多用途鉗以12個月量刑,管有打火機燃料以20個月量刑,因被告年輕及同意不少案情減刑2個月,兩罪同期執行,總刑期為18個月。


被告郭凱盈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辨解而使用一個半面式防毒面具。她另被控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4A號後巷管有1把多用途鉗及1罐打火機燃料。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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