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8月起收錢 新登記八達通分4期收1萬元 移民港人不符資格
2022-06-13 15:28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交代第二期消費券計劃的詳情。第二期消費券將新增PayMe 及BoC Pay 兩款儲值支付工具。
【16:36】被問到書展等大型展覽於7月舉行,能否提早派發時,王學玲指,一直希望盡快派發,但指希望市民有較多選擇,因此增加2個支付工具,並指去年只有4個支付工具亦需要8月才可發放。她指,相關支付平台需就計劃進行系統開發及測試,而且工作需時,並指登記期在7月23日完結後,最快在8月7日始完成測試等工作。
【16:29】陳茂波表示,考慮到疫情決定從寬,起計日期跟從上次,即使市民在指定時間內只停留過一日,仍會視為符合要求。被問到八達通分3期派發的問題,他則指,第一期與第二期的政策目的有少許不同,第二期除了希望市民消費以外,亦希望助力經濟復甦。
被問到廣東計劃等人士是否不符要求時,王學玲指,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屬於特定原因,即使在整段時間亦不在港,仍然符合要求。她又指,移民沒有定義,但指當局會考慮3個因素,包括曾否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取強積金等,並指會檢視每宗個案的情況。
【16:18】對於當局提到有否其他證據及資料顯示可見的將來都無意回港,都不可以獲得消費券,王學玲解釋指,是必須的彈性,並指會考慮的因素包括身份證是否由本地簽發、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2日期間整段時間是否在港,以及曾否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取強積金。她又指,市民會提供不同資料,而當局亦會參考相關資料,判斷是否確信有意圖。
陳茂波表示,在派發第一期時希望可以早點送到市民手上,並指消費券計劃有多方面目的,希望助力經濟復甦,並指參考去年的經驗,有市民當時自行「加碼」消費,又指今次主要參考去年計劃的時間及期數
【16:09】陳茂波表示,在推出消費券計劃後,社會包括立法亦會有不同意見,並聽到有訴求希望非永久性居民亦可獲消費券,又指計劃的目標是助力經濟,希望有更多人受惠。他續指,亦有人批評移民人士為何仍獲消費券,今次則決定優化措施,並指是次的調整是回應兩年內的聲音及批評。
被問到八達通限額仍是3000元,會否要求在8月前提升限額時,他則指,法律並非不可更改,但需顧及技術上安排,並指與八達通公司溝通後,若調整限額,八達通的內部電腦系統需作調整,而且與其對接的不同商戶亦需進行相關工作,考慮到實際運作後,不想消費券計劃推得太遲,因此按照早前的安排。
至於上一期未用完的消費券,可在原有的支付工具繼續使用,若市民選擇「轉會」,新一期消費券則可在另一個支付工具使用。
【15:59】消費券只可以用於本地消費,不可以交政府及公共費用例如交稅或交水費。陳茂波又提醒,市民不可以套現。
【15:56】用八達通的市民要先拍卡才能接收消費券。其他支付工具則不需做額外動作,會自動發款去錢包內。
【15:54】至於領取1萬元的市民,如果使用八達通收取要分4期,第三期消費券在12月1日發放,市民累積消費9000元,在6至10個月內可以領取餘下1000元。市民最遲5月消費滿9000元,在6月16日領取消費券餘額。其他支付工具都是8月7日、10月1日、12月1日發放。
【15:51】非政府機構可以聯絡安排外展登記服務。所有合資格市民,不論新舊登記,都是8月7日開始收取第一張消費券。用八達通領取5000元的市民,分3期領取,分別在8月7日、10月1日收取,如果用完4000元,下一個月16日就會發放。例如11月消費了4000元,最快12月16日就會可以領取1000元餘額。市民最遲要在3月用完4000元,4月16日最後領取消費券餘額。其他支付工具都是8月7日、10月1日分兩期發放。
【15:50】市民也可以用智方便登記消費券。港島2個、九龍3個、新界3個服務中心,逢星期一至六,上午9時至下午6時開放,市民可以致電185000先預約。
【15:46】市民如果要更改登記資料或轉換支付工具,要回答保安問題,王學玲呼籲市民提交可以接收電話短訊的電話號碼。如果現有登記人無法通過保安驗證,可以好像新登記市民提交電子表格。成功登記的市民一星期內會收到電話短訊確認。如果無需更改資料的市民,也會收到電話短訊通知。王學玲提醒,如果市民成功登記之後,不可以改變支付工具。
【15:43】第二期新增PayMe 及BoC Pay 兩款儲值支付工具。6月23日開始登記,至7月23日結束,市民有充裕時間,無論何時登記收款時間都一樣。陳茂波呼籲市民盡可能電子登記,或前往8個服務中心登記。
【15:37】消費券合資格人士擴大了受惠市民範圍。年滿18歲、永久性居民或新來港人士,並不屬於上述人士但有條件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都可以受惠,例如專才、企業家、來港升學人士,可以獲得半額消費券。因應社會意見已經移民的港人是否不應獲得消費券,連續2年離港的市民在上一期不可獲得消費券,政府最新修訂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2日期間,如果無特殊原因例如留學、公幹等離開香港2年;曾因永久離港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者有否其他證據及資料顯示可見的將來都無意回港,都不可以獲得消費券。
【15:33】陳茂波表示,第二期消費券會在8月開始分階段發放。今次新增2個營辦商,總數增加至6間,相信會加推優惠,呼籲市民多作比較。各個營辦商新增了665萬個人戶口及13萬商業戶口,如果市民無需轉會不需重新登記。新符合資格或者想換工具,可以上網登記及更改資料,不懂上網市民可以去臨時服務中心。
【15:30】第二期消費券6月23日至7月23日接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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