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樓扣稅|立會二讀《條例草案》 許正宇冀下個課稅年度實施

2022-05-11 14:42

許正宇表示,措施為減輕無持有住宅物業納稅人的負擔。資料圖片
許正宇表示,措施為減輕無持有住宅物業納稅人的負擔。資料圖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2022年稅務(修訂)(關於住宅租金的稅項扣除)條例草案》。許正宇表示,措施為減輕無持有住宅物業納稅人的負擔,每個課稅年度扣稅上限10萬元,預計43萬人受惠,政府稅收減少33億元,期望《條例草案》可於立法會今年夏季休會期前通過,讓措施可由2022至23課稅年度起實施。

許正宇表示,為確保措施有針對性、防止濫用、構成雙重稅務利益或用作避稅,條例草案訂明不適用範圍,包括:
(1)納稅人或同住配偶是香港住宅的法定及實益擁有人;
(2)出租住宅物業的業主或主租客是納稅人或配偶的相聯者,例如業主是納稅人的配偶、納稅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合夥人等;
(3)納稅人或同住配偶已獲僱主提供居所;
(4)納稅人或同住配偶是公屋單位租客或認可佔用人;
(5)租住的處所不可作住宅用途,或租賃受法律或政府租契禁止;或
(6)納稅人或配偶就有關處所與業主簽訂了租賃購買協議等。

他又指,納稅人可扣除的租金款項,是就有關課稅年度根據租賃繳付的租金款額,或是該課稅年度有關租賃的扣除上限,兩者以數額較小者為準。合資格的納稅人可在今年6月寄出的2021至22課稅年度報稅表上填報預期就2022至23課稅年度繳付的住宅租金資料。《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稅務局會在評定2022至23課稅年度暫繳薪俸稅時考慮有關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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