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楼扣税|立会二读《条例草案》 许正宇冀下个课税年度实施

2022-05-11 14:42

许正宇表示,措施为减轻无持有住宅物业纳税人的负担。资料图片
许正宇表示,措施为减轻无持有住宅物业纳税人的负担。资料图片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2年税务(修订)(关于住宅租金的税项扣除)条例草案》。许正宇表示,措施为减轻无持有住宅物业纳税人的负担,每个课税年度扣税上限10万元,预计43万人受惠,政府税收减少33亿元,期望《条例草案》可于立法会今年夏季休会期前通过,让措施可由2022至23课税年度起实施。

许正宇表示,为确保措施有针对性、防止滥用、构成双重税务利益或用作避税,条例草案订明不适用范围,包括:
(1)纳税人或同住配偶是香港住宅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
(2)出租住宅物业的业主或主租客是纳税人或配偶的相联者,例如业主是纳税人的配偶、纳税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合夥人等;
(3)纳税人或同住配偶已获雇主提供居所;
(4)纳税人或同住配偶是公屋单位租客或认可占用人;
(5)租住的处所不可作住宅用途,或租赁受法律或政府租契禁止;或
(6)纳税人或配偶就有关处所与业主签订了租赁购买协议等。

他又指,纳税人可扣除的租金款项,是就有关课税年度根据租赁缴付的租金款额,或是该课税年度有关租赁的扣除上限,两者以数额较小者为准。合资格的纳税人可在今年6月寄出的2021至22课税年度报税表上填报预期就2022至23课税年度缴付的住宅租金资料。《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后,税务局会在评定2022至23课税年度暂缴薪俸税时考虑有关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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