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冠軍騎師陳柏鴻與舊愛爭樓勝訴 官令前女友賣樓分一半收益

2022-04-29 17:19

陳柏鴻(左);姜麗娜(右)。 資料圖片
陳柏鴻(左);姜麗娜(右)。 資料圖片

外號「草蜢」的前香港冠軍騎師陳柏鴻,4年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前女友姜麗娜追討何文田碧桂閣聯名單位及車位的一半業權,法官歐陽桂如今頒布書面判詞,認為單位屬於兩人聯名擁有,裁定陳柏鴻擁有該一半業權,下令姜麗娜需清空何文田碧桂閣的物業,以賣出單位及把一半的售樓收益交予陳柏鴻。

原告為陳柏鴻,被告為姜麗娜。法官歐陽桂如在判詞中指,陳柏鴻作供時含糊其辭並且自相矛盾,被盤問時有動搖,而且陳與姜分手近30年後才入稟向姜追討涉案業權,陳被廉署調查時從沒報稱碧桂閣的業權,令其申索的真實性存疑。相反,姜作供時保持冷靜直接,但其供詞經不起推敲,既不合邏輯又不合情理,故法官認為陳姜二人均非可靠證人。

法官根據銀行文件及按揭紀錄等,分析認為姜當時沒有工作,支付按金及首期後積蓄只剩十萬元,根本無法獨自支付樓宇按揭貸款,但她卻堅稱陳沒有支付按揭分期,而陳當年出軌又與姜發生肢體衝突,姜卻仍邀請陳成為聯名業主,實在互相矛盾。法官指陳當年事業蒸蒸日上,他沒有理由為他沒有業權的物業而生安白造,認為陳才是當年負責涉案單位支付按揭分期的人。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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