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及酒店賓館需共用設施而評分低 團體倡社房要「居民為本」
2022-04-28 15:35
現時本港過渡性房屋共有4類型。根據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的調查發現,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和酒店或賓館項目的評分最低,並發現市民跨區申請社會房屋意願低。團體建議,以「居民為本」角度推行社會房屋計劃,並根據不適切居所住戶的地區分佈興建社會房屋。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於本月8日至17日期間,進行一項有關葵涌不適切居所住戶對過渡性房屋意見的問卷調查。調查指,現時共有4種類型的過渡性房屋,包括社會房屋共享計劃、酒店及賓館項目、改建或翻新現有樓宇或住宅單位以及組合社會房屋。調查指,若以10分為極有意願申請,在4種社會房屋中,以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和酒店或賓館項目的評分最低,受訪者給予的平均分分別為1.92分和2.42分,並分別有超過6成和4成的評分為0分。聯盟解釋指,這兩類社會房屋計劃都不設獨立廚房,並可能需與其他住戶共享客飯廳、廚房和廁所。
調查亦探討會影響葵涌不適切居所住戶申請社會房屋意願的因素,並發現平均分最高的10個因素中,當中3個是因為需搬遷至遠離他們現時居住的地點而導致,包括學習環境改變、社會房屋與上學地點的距離和需要適應新環境。調查亦指,超過7成的受訪者認為應該免去租約年期限制,讓居於社會房屋的居民能居住至獲分配公屋。
曾申請位於屯門的社會房屋,但因女兒上學原因而撤回申請的梁小姐表示,租期只有兩年,轉校亦未必轉得到,而且女兒上學的車程甚遠,「阿女5點起身都唔掂!想搬社房都係為咗個女。阿女如果每日都要咁辛苦返學就無謂啦!」
聯盟建議可在每區運用政府閒置土地興建更多社會房屋,讓不適切住戶有更大機會即使遷至社會房屋亦能繼續在他們熟悉的社區生活,並建議政府在實行社會房屋計劃時,整體的執行應以「居民為本」角度出發,包括考慮社會房屋的租金、周遭環境、附近的交通配套、居住面積和租住年期。聯盟亦建議,根據不適切居所住戶的地區分佈興建社會房屋,讓不適切住戶有更大機會即使遷至社會房屋亦能繼續在他們熟悉的社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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