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入稟培正前校監非恰當人選 官准剔除聲明要求草擬承諾協議

2022-03-21 19:06

陳之望。資料圖片
陳之望。資料圖片

有「電子大王」之稱的商人顧明均2016年入稟高等法院,指其母校培正中小學受託人兼辦學團體浸聯會及主席莫江庭牧師,未有處理顧明均就培正前校監陳之望涉及虛假博士學位的投訴,要求法庭頒令聲明陳並非校監適合人選,以及莫與浸聯會未有盡職保障校方聲譽。莫及浸聯會其後提出申請,指陳之望現時已並非學校校監,認為顧明均入稟狀中要求頒令已無實際用處,要求剔除聲明。鄭蕙心法官今午頒下判詞指,莫及浸聯會早已承諾陳將來不會再獲提名出任學校職務,批准有關陳非恰當校監人選的聲明從入稟狀中剔除,並下令雙方在十四日內草擬有關承諾協議。

原告方為顧明均,被告方則為莫江庭、林守光、陳之望及香港浸信會聯會。被告方早前要求撤銷入稟,次被告林守光獲於本案中剔除,其餘被告則繼續被控。莫江庭及浸聯會早前指,陳之望現時已非學校校監,認為顧明均於入稟狀要求法庭聲明陳並非校監適合人選,已無實際用途,遂申請剔除聲明。鄭官認為,莫及浸聯會早已提出協議,承諾陳將來不會再獲提名出任學校職務,故批准剔除陳非校監恰當人選的聲明,並下令雙方於十四日內草擬協議,承諾將來並不會再提名陳出任學校任何職務。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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