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入禀培正前校监非恰当人选 官准剔除声明要求草拟承诺协议

2022-03-21 19:06

陈之望。资料图片
陈之望。资料图片

有「电子大王」之称的商人顾明均2016年入禀高等法院,指其母校培正中小学受托人兼办学团体浸联会及主席莫江庭牧师,未有处理顾明均就培正前校监陈之望涉及虚假博士学位的投诉,要求法庭颁令声明陈并非校监适合人选,以及莫与浸联会未有尽职保障校方声誉。莫及浸联会其后提出申请,指陈之望现时已并非学校校监,认为顾明均入禀状中要求颁令已无实际用处,要求剔除声明。郑蕙心法官今午颁下判词指,莫及浸联会早已承诺陈将来不会再获提名出任学校职务,批准有关陈非恰当校监人选的声明从入禀状中剔除,并下令双方在十四日内草拟有关承诺协议。

原告方为顾明均,被告方则为莫江庭、林守光、陈之望及香港浸信会联会。被告方早前要求撤销入禀,次被告林守光获于本案中剔除,其馀被告则继续被控。莫江庭及浸联会早前指,陈之望现时已非学校校监,认为顾明均于入禀状要求法庭声明陈并非校监适合人选,已无实际用途,遂申请剔除声明。郑官认为,莫及浸联会早已提出协议,承诺陈将来不会再获提名出任学校职务,故批准剔除陈非校监恰当人选的声明,并下令双方于十四日内草拟协议,承诺将来并不会再提名陈出任学校任何职务。

法庭记者:凌子淇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