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援助金|3月23日開始網上受理至4月12日 期望3至4星期內發放

2022-03-18 14:12

臨時失業支援透過網上申請。
臨時失業支援透過網上申請。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表示,臨時失業援助適用於社交距離措施限制13個表列處所,以及停薪留職員工,包括食肆、酒吧酒館。計劃不適用於主動離職者、轉工、退休市民,遞交申請當日仍然有1份或以上工作,綜援領取人或防疫抗疫基金個人措施受惠者。

臨時失業援助計劃接受網上申請,可以比較快方式收取市民資料。計劃從3月23日早上8時開始受理,至4月12日晚上11時59分,期望3至4星期內完成處理發放。第一批申請者最快可以3個星期收到援助。

申請者需要有強積金戶口,瀏覽網站填寫網上申請表,並提交失業或停工證明。如果沒有證明也接受個人申述書。如果屬於自僱人士,只接受2月7日或之前開設的強積金戶口。如果無強積金戶口失業人士,須提交之前收入及工作證明。

計劃採取自動轉帳。申請者可以沿用2020年1萬元現金發放計劃的銀行戶口,申請表會自動顯示戶口,申請者可以同步確認。如果需要使用其他戶口或沒有參與1萬元計劃,需要補交其他文件例如收款銀行戶口證明,必須與申請人姓名相同。

政府會抽查審核申請者資料防止濫用,市民如果有違反條件,政府可以追索有關款項。申請者必須聲明資料真確,否則可能面對刑事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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