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援助金|申請者原月入高於2700元且低於3萬元 須連續30日失業
2022-03-18 14:02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和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張誼今日就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的「臨時失業支援」計劃交代申請詳情。
何珮玲指,「臨時失業支援」希望在市民尋找到新工之前緩和財政壓力,受惠對象包括全職員工之外,亦幫助兼職員工及自僱人士,合資格市民一律獲得1萬元,而且不限制申請者原本從事行業,例如飲食業、零售業、專業人士或者的士司機。
此外,針對停薪留職或者放取無薪假的市民,受到政府第五波疫情下社交距離限制影響處所的員工亦受惠,例如美容院、健身中心、食肆。
申請者需要個人身份提出,去年10月1日或之前年滿18歲、10月1日至提出申請前在港居住。申請者去年10至12月其中任何一個月曾經在香港有工作,月入高於2700元而且低於3萬元。而且申請者必須在提出申請前,至少連續30日失業。
被問會否被停業行業突然可以復業,令相關放無薪假的僱員失去申領資格,何珮玲表示,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已延長至下月20日,短期內放寬的機會微,而臨時失業支援的截止申請日期是下月12日,相信不會有行業突然可以復業,令相關放無薪假的僱員失去申領資格。她又指,由於目前髮型屋已經可以恢復營業,如果僱員可以重投工作,就不符合資格領取補貼。
何珮玲指,當局已就計劃取得30億元撥款,可以支援30萬合資格人士,而昨日公布的失業人數是15萬人,未必全部人都符合資格,因此相信金額足以支付所有合資格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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