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消息|法院今起實施「疫苗通行證」 市民入內要出示打針紀錄

2022-03-02 10:54

法院今天首日全面實施「疫苗通行證」。
法院今天首日全面實施「疫苗通行證」。

本港法院今天首日全面實施「疫苗通行證」的安排,所有人士必須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保安人員今於高等法院大樓的入口主動進行查核,暫時未有未接種疫苗的人士「摸門釘」的情況,但有市民不懂得或不願意在「安心出行」、「智方便」、「醫健通」等流動應用程式登記電子針卡,手持紙本疫苗接種紀錄,便在指定紀錄表格上登記個人資料後,成功進入法院大樓。

如市民已登記「安心出行」電子針卡,只須掃描法院二維碼,隨即向司法機構人員出示「已接種疫苗/豁免接種疫苗」的二維碼,便可進入法院大樓。但如市民沒有登記電子針卡,可手持疫苗接種紙本紀錄或醫生豁免證明書,在指定紀錄表格上登記個人資料後進入法院大樓。

市民入法院前都要先掃安心出行。
市民入法院前都要先掃安心出行。
市民入法院前都要先掃安心出行。
市民入法院前都要先掃安心出行。
市民入法院前都要先掃安心出行。
市民入法院前都要先掃安心出行。

新安排只有12歲以下的兒童、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的人士、當天必須到法院大樓辦理法庭事務的法庭程序與訟各方或證人、事先獲得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出席聆訊的法律代表、或於2022年3月2日前已展開聆訊的陪審員可獲豁免。

司法機構今日比日常安排更多人員,在法院大樓的入口主動進行查核,要求除上述獲豁免人士外,所有希望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及相關二維碼(包括儲存在「安心出行」或透過「智方便」、「醫健通」等流動應用程式展示的二維碼;或以紙本紀錄展示的二維碼),以供司法機構人員查核。
   
如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沒有包含二維碼,市民必須在指定紀錄表格上登記個人資料,並向司法機構人員展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作核實。

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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