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嫖妓不滿被催鐘 毆打妓女逼「延長交易時間」
2021-12-26 23:35
內地近期發生了一宗「嫖娼」變強姦案。事緣一名21歲大學生花了50元人民幣(約61港元)嫖妓,妓女不滿20分鐘仍未「完事」,拒絕繼續服務,卻遭毆打,而大學生則霸王硬上弓。妓女事後報警,大學生因故意傷害罪、強姦罪,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
內媒報道,大學生朱男半夜在某地火車站附近,48歲的妓女上前兜搭,雙方達成50元人民幣「肉金」的協議。朱男20分鐘仍未完成性行為,妓女為接下一單生意,催促要加快速度,更稱一般人都是5分鐘就結束,20分鐘足夠她再接4單生意。
朱男拒絕妓女要求後,妓女也隨即拒絕繼續服務。朱男頓時大怒毆打妓女後,強行繼續發生性行為,之後再過20分鐘才完事。妓女事後覺得委屈,報警求助,經過鑑定被打成輕傷。
報道指出,妓女有其性自由和性權利,應當受到刑法的保護。朱男涉嫌犯下故意傷害罪、強姦罪,可以判處3年-10年有期徒刑,而妓女由於涉及賣淫,應當被行政拘留,最多可被罰款5,000元(約6,125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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