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嫖妓不满被催钟 殴打妓女逼「延长交易时间」
2021-12-26 23:35
内地近期发生了一宗「嫖娼」变强奸案。事缘一名21岁大学生花了50元人民币(约61港元)嫖妓,妓女不满20分钟仍未「完事」,拒绝继续服务,却遭殴打,而大学生则霸王硬上弓。妓女事后报警,大学生因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
内媒报道,大学生朱男半夜在某地火车站附近,48岁的妓女上前兜搭,双方达成50元人民币「肉金」的协议。朱男20分钟仍未完成性行为,妓女为接下一单生意,催促要加快速度,更称一般人都是5分钟就结束,20分钟足够她再接4单生意。
朱男拒绝妓女要求后,妓女也随即拒绝继续服务。朱男顿时大怒殴打妓女后,强行继续发生性行为,之后再过20分钟才完事。妓女事后觉得委屈,报警求助,经过鉴定被打成轻伤。
报道指出,妓女有其性自由和性权利,应当受到刑法的保护。朱男涉嫌犯下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可以判处3年-10年有期徒刑,而妓女由于涉及卖淫,应当被行政拘留,最多可被罚款5,000元(约6,125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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