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增至18童受虐 2員工被控周日提堂1人保釋 社署:或吊銷資格

2021-12-24 22:40

社署指不排除對涉及童樂居虐兒案相關者,吊銷其業資格。
社署指不排除對涉及童樂居虐兒案相關者,吊銷其業資格。

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的3名女職員,因涉嫌虐兒被捕。據悉,警方經調查後,發現更多被虐待兒童,令事件受害人數由最初揭發的7人,急增至至少18人,各人均受輕傷送院治理。晚上時分,陸續有多名幼童在職員陪同下,乘的士離開童樂居,未知原因。

警方表示,3名被捕女子中,一名44歲被捕女子及一名23歲被捕女子,今日(24日)已分別被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將於案件將於周日(12月26日)上午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其餘一名23歲被捕女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一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社會福利署回應事件指,其中5名2至3歲受害兒童,是以社署署長作為法定監護人的兒童,署方於周二(21日)接獲有關機構通報,懷疑在其服務單位發生虐兒事件後,即時要求機構向警方舉報、將涉事兒童送院檢查,以及通報涉事兒童的家長/法定監護人等。社署亦已探視涉事兒童、要求有關機構盡快就事件提交報告和跟進計畫。

社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會繼續密切與家長及機構跟進,包括社工會因應兒童的情況,聯同醫生及專業人士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為他們制訂合適的福利計畫;及就機構提交的報告和跟進計畫,與機構檢視及實施所須的改善措施。

發言人續指,目前所有幼兒中心皆必須註冊,並須符合《幼兒服務條例》(第 243 章)及《幼兒服務規例》(第243A 章)內所載的各項規定。根據法例,幼兒中心須聘請已註冊的幼兒工作員。如社署署長認為個別幼兒工作員不再適合擔任照顧幼兒的工作,可將有關人士從註冊中除名。視乎各方面的調查結果,社署不排除會引用相關規定採取行動。

此外,社署一直有定期派員到各註冊幼兒中心進行巡查,以確保中心符合註冊要求。因應今次事件,署方人員已到該幼兒中心進行特別巡查,確定中心有足夠照顧人手及運作符合註冊要求。

更新時間:22:40

建立時間:21:05

入夜後陸續有幼童被職員帶上的士離開,原因未明。
入夜後陸續有幼童被職員帶上的士離開,原因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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