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資源交通集團聯席主席涉襲女設計師罪脫 官指事主供詞前後不一

2021-12-24 16:58

被告馮浚榜。
被告馮浚榜。

中國資源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聯席主席兼執行董事馮浚榜,被控今年六月襲擊年輕旗袍女設計師黃明明,裁判官王證瑜今午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指案中沒有獨立客觀的證據支持控方案情,黃的供詞有多次前後不一致的情況,認為本案在個別及整體評估下均有疑點。

王官指,黃聲稱在走廊被人拉跌,但在與警員錄取書面口供時又稱是被推跌,而拉與推是完全不同的動作。黃又向警員表示被告以左手抓住自己頭髮,繼而以右手襲擊,與庭上稱實際上看不清楚的說法不同。另外,被告的真實年齡為61歲,黃卻在供詞上錯誤地形容為40至50歲,身材屬「肥材」,直指「呢個幅度完全唔準確,雖然歲數可以係大概,但個篇幅差太大。」

黃明明昨日於庭上供稱,與飯局中人不甚認識,與男子姜巍更只見過一次面。辯方今日傳召商人姜巍作供,他表示在張小宇的介紹下,今年2月初認識黃明明,二人有互加微信好友,張其時表示黃是他的女友和保鑣。眾人之後有再相約飯聚,自己與黃見面的次數多得數不清。

案發當日,張與黃在卡拉OK房一同坐,梳化上另有被告和自己。雖然房間嘈吵,但被告聲音洪亮,故聽到他跟黃稱要把醉酒的張照顧好,期間黃曾數度更改坐法。姜之後離席上洗手間,出來時見到被告與黃倒在地下,互相抓住,不知先前發生什麼事。他與酒醒的張一同把二人扯開後,被告與黃相繼離開。

控方在盤問時指稱,張在介紹黃予姜認識時,沒有指明她是自己的女友,並指被告先後在房間及走廊上襲擊主動襲擊黃,姜一一否認,又透露張與黃已交往5年多。

辯方大律師張錦榮作結案陳詞時則指,黃的供詞全屬詭辨,例如先在錄口供時指被襲擊數下,但在庭上又指達20巴,及在第二次襲擊時稱只見到黑影,但又能準確指出對方是用左手襲擊她。

61歲被告馮浚榜否認於本年6月7日,在銅鑼灣新寧道8號中國太平大廈11樓大灣區國際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內襲擊女子黃明明,因而對她造成身體傷害。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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