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法諮詢 反對監管派息

2021-12-24 05:30

■澳門公布修訂博彩法公開諮詢總結報告,「博企分派利潤時須先獲政府批准」遭大部分意見反對。
■澳門公布修訂博彩法公開諮詢總結報告,「博企分派利潤時須先獲政府批准」遭大部分意見反對。

  (星島日報報道)澳門政府昨日公布修訂博彩法公開諮詢總結報告,最具爭議「博企分派利潤時須先獲政府批准」的建議,遭大部分意見反對,認為將會干預自由市場及可能影響承批公司的投資意欲。澳門政府指,限制利潤分成是要確保承批公司具有足夠的財力履行法律及批給合同訂定的義務。
  賭牌方面,主流意見認為賭牌批給數量應為6個,並禁止任何形式轉批給經營權,而賭牌批給期應以20年為上限;同時有意見提議在疫情下,當局可考慮酌情減低徵收博彩稅率。值得留意的是,有意見提出修訂法例應明確訂明博企須「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明確禁止作出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澳門政府回應指,會完善現時法律的不足之處,規範博彩業朝健康有序方向發展。
  該諮詢共收到417份意見,當中來自博彩業界的佔18.1%,提出的九項重點建議,普遍獲主流意見認同,惟獨博企分派利潤時須先獲政府批准的建議,反對聲音較多,有28條意見反對,僅18條認同意見。主流意見認為,限制利潤分配違反自由市場的原則,增加博企經營的不確定性,亦可能影響承批公司的投資意欲及參與社會事務的積極性,嚴重影響投資者信心。有意見認為,分配利潤屬博企的正常商業決定,應給予相對自主權,但建議需明確利潤分配的定義及其計算方式。有個別意見認為,該建議有違資本主義制度,倡議只要確保承批公司維持穩健的財務狀況,不應限制利潤分配。有意見則提出,應由政府負責分配承批公司一定比例的利潤,其餘利潤則由承批公司自行分配,或留作博企公司儲備,並要求承批公司在分配股息時遵守財務比率的指標。
  澳門政府回應指,限制利潤分成的措施,並非阻止合理分配利潤的正常商業行為,而是確保承批公司具有足夠的財力履行法律及批給合同訂定的義務。當局會考慮各持分者所提出的疑慮及建議,並綜合分析修法的整體內容,評估有關諮詢重點所帶來的正負面影響,以訂定可達致修法目的及擬保障利益的最佳方案。
  該諮詢亦建議委派政府代表進入博彩企業,有28.4%反對,42.5%同意。反對意見中,有認為不應過多干預承批公司運作,擔心或造成官商勾結和產生貪污問題,建議引入第三方國際認可機構作定期檢討,及由社會保障基金代表政府持有承批公司部分股權。
  賭牌方面,有43.8%意見認為賭牌數量應維持6個,並禁止將幸運博彩的經營權以任何形式作出轉批,認為批給數量少於6個,或影響博彩業僱員就業穩定性。此外,有74.9%意見認為,博彩經營權批給期以20年為上限,也有建議提出在期間內需適時對承批公司的資質進行審核。意見指,過長的批給期限缺乏彈性,也令博企產生惰性,長遠失去市場競爭力。有部分意見認為,由於賭場設施和設備在專營期屆滿後即收歸特區所有,新獲批給的博企可省去建設娛樂場的時間,故應以10年作考量基礎。
  對於強化對承批公司、博彩中介人及合作人的審查機制,有73.6%意見表示認同,認為現行機制不能完全配合經營博彩活動的複雜性。當局回應指,有必要訂定全面及有效的防範機制,以嚴格確保博彩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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