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親無果不退錢 偵探社東主被捕

2021-12-24 05:30

■涉案私家偵探社負責人被捕。
■涉案私家偵探社負責人被捕。

  (星島日報報道)尖沙嘴一家私家偵探社,向尋人顧客揚言「不成功、不收費」,惟半年來未有提供調查結果,亦不退款,顧客轉向免費尋親的志願機構求助,兩個月內即替其尋回雙親,質疑偵探社有欺詐之嫌,向海關舉報,海關調查後,昨日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偵探社負責人助查,是首宗私家偵探涉違反該條例被捕個案。
  涉事私家偵探社位於尖沙嘴新港中心,以租借服務式辦公室營運數年,有商業登記。據其網頁介紹,其尋人服務按每段資料計算,一般收費由二千至五千元不等。有人於上月在網上發帖,指該偵探社為騙子公司,收款後不回信息及失去聯絡,提醒網友小心。
  海關於本年五月接獲一名市民舉報,指於本年一月初向該私家偵探社繳付數千元服務費,以協助尋找失散逾二十年的父母。其間偵探社職員口頭承諾若最終未能尋回其父母,會退回服務費。
揚言「不成功不收費」
  惟偵探社其後未能提供相關尋人服務,亦沒有按其聲稱向顧客退款。事主懷疑受騙,遂就該口頭協議向海關投訴。其間事主繼續等待偵探社答覆,但至七月仍未有音信,遂轉而向提供免費尋親服務的志願機構求助,並於兩個月內成功尋回親人。
  海關經調查後,鎖定該偵探社東主,昨日掩至偵探社的營運地址,拘捕三十七歲男負責人,並檢走一批證物。他涉嫌在銷售尋人服務時作出虛假聲稱,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其後准其保釋候查。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規定,並呼籲市民在購買類似服務時要多了解及多作比較,若懷疑受騙或遇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情況,可立即向海關舉報,坊間亦有志願機構免費提供尋人服務,市民可向該些機構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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