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TVMall 發布「the Landmarks」等3平台被指侵權 置地入稟禁制兼索賠
2021-12-23 16:49
香港置地有限公司(置地)指控香港電視購物網絡有限公司(HKTVMall)自去年10月起發布的3個網上平台13Landmarks、the Landmarks和Beauty Landmark,名稱使用了「Landmark」字眼,冒名行事,侵犯商標。置地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下令禁止對方繼續侵犯商標,以其近似商標或名稱偽冒置地集團相關服務或業務,要求法庭裁定對方曾偽冒及侵犯商標,強制HKTVMall交出所有描繪或模仿涉案商標的所有物品,存檔誓章闡明所有藉此合作的單位名稱地址,交代並賠償因此造成的置地損失或HKTVMall得益。
原告為香港置地有限公司,被告為香港電視購物網絡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屬香港置地集團,為怡和洋行一部份,而置地廣場(The Landmark)1983年落成,位處中環,內有多個主要品牌及餐廳,為高端知名購物商場,集團多年來沿用及持續推廣商標「LANDMARK」。入稟狀續指置地廣場年度收益約為2億美元前後,10年間商場商標宣傳廣告支出達1億3000萬港元,並註冊了9款類近商標。
入稟狀提到被告去年10月發布平台13Landmarks供顧客體驗知名名牌雲端購物優惠,當中提到圓方等頂級購物商場,今年再發布平台the Landmarks和Beauty Landmark,陳列並銷售不同品牌產品,部份於置地廣場設有門市,上述標記與涉案商標雷同,容易混淆,誤導大眾以為業務與置地集團相關。入稟狀續指被告無正當理由使用字眼「Landmark」,蓄意魚目混珠,假借其良好商譽因利乘便,有損原告風格。原告曾至少5次去信阻止不果,又於官方網站刊登聲明知會公眾兩者並無關聯,有鑑於原告持續蒙受損失故入稟申令。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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