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升1.8% 政府料通脹壓力增

2021-12-21 16:42

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11月份整體消費物價按年上升1.8%。資料圖片
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11月份整體消費物價按年上升1.8%。資料圖片

政府統計處今日公布,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11月份整體消費物價按年上升1.8%,較10月份的相應升幅(1.7%)稍高。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11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為1.2%,亦較10月份(1.1%)稍高,主要是由於電力費用和新鮮蔬菜價格升幅擴大,以及資訊及通訊服務費用跌幅收窄所致。

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截至11月止的3個月的平均每月升幅為0.2%,與截至10月止的3個月的相應升幅相同。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的升幅均為0.1%。

從細分指數分析,甲、乙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11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2.2%、1.7%及1.5%,而10月份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2.1%、1.6%及1.5%。剔除所有紓困措施的影響,甲、乙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11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1.2%、1.1%及1.2%,在10月份的升幅則分別為1.1%、1.0%及1.2%。

經季節性調整的甲、乙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截至11月止的3個月的平均每月升幅均為0.2%,而截至10月止的3個月的相應升幅分別為0.1%、0.2%及0.2%。剔除所有紓困措施的影響,截至11月止的3個月,經季節性調整的甲、乙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每月升幅均為0.1%,而截至10月止的3個月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0.1%、0.1%及0.2%。

價格在11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電力、燃氣及水(上升31.1%)、衣履(上升6.7%)、交通(上升5.3%)、外出用膳及外賣(上升2.5%)、基本食品(上升1.9%)、耐用物品(上升1.8%)和雜項服務(上升1.1%)。

另一方面,在11月份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雜項物品(下跌1.0%)、煙酒(下跌0.6%)和住屋(下跌0.6%)。

以首11個月合併計算,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上升1.5%,甲、乙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2.8%、0.9%及0.8%。剔除所有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0.5%、0.8%、0.3%及0.5%。

截至11月止的3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上升1.7%,而甲、乙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上升2.0%、1.5%及1.5%。剔除所有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1%、1.0%、1.0%及1.2%。

截至11月止的12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上升1.3%,甲、乙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2.5%、0.7%及0.7%。剔除所有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0.5%、0.8%、0.3%及0.4%。

政府發言人表示,基本消費物價通脹率由10月份的1.1%微升至11月份的1.2%。雖然能源相關項目價格的按年升幅進一步擴大,以及個別主要組成項目例如衣履和交通的價格升幅較為明顯,但許多其他主要組成項目承受的價格壓力仍然大致受控。

展望將來,鑑於進口價格顯著上升和經濟持續復蘇,通脹壓力料將進一步增加,但由於本地成本壓力仍然有限,短期內基本通脹應會大致維持受控。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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