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助理總經理招標合約涉隱瞞利益衝突 連同兩親戚被廉署起訴

2021-12-14 15:01

廉署起訴3人涉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及欺詐
廉署起訴3人涉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及欺詐

廉政公署今日(14日)落案起訴香港郵政一名助理總經理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指他涉嫌就一份價值約420萬元合約進行招標時,向香港郵政隱瞞利益衝突,而他兩名親戚,即中標公司的營運者則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3名被告獲准保釋,星期四(16日)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該3名人士。

鄭俊傑,43歲,香港郵政助理總經理,被控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違反普通法。

同案被告周靄儀,47歲,為鄭俊傑的表姐,她亦是泰美商業科技有限公司(泰美)股東兼行政總裁;及張健恒,46歲,周靄儀丈夫及泰美前營運總裁,同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8條。

其中一項控罪指鄭俊傑涉嫌於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1日期間,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在處理該項目的招標工作時,沒有向香港郵政申報或披露,或向香港郵政隱瞞,因鄭俊傑與泰美3名營運者之間有親屬關係故產生利益衝突,而泰美是該項目合約的潛在投標者、投標者及最終中標者。

餘下兩項控罪指周靄儀及張健恒涉嫌於2017年9月27日,連同周靄儀一名友人及一名泰美時任僱員,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為他們自己或泰美取得金錢利益,即有機會就該項目合約賺取報酬。

他們涉嫌在招標過程中向香港郵政虛假地表示,該名周靄儀友人及一間與泰美有生意往來的公司的兩名僱員,為執行香港郵政該項目的團隊成員,以及虛報3人及張健恒的相關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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