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向逾千教師講解《基本法》及國家安全

2021-12-13 16:24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小圖)今日出席大埔區小學暨幼稚園聯校教師專業發展日。資料圖片/政府新聞處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小圖)今日出席大埔區小學暨幼稚園聯校教師專業發展日。資料圖片/政府新聞處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出席大埔區小學暨幼稚園聯校教師專業發展日,向來自33間學校、逾千名在現場及網上參與活動的校長及教師,闡述《憲法》、《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及完善選舉制度的重要性,加深教育界對這幾方面的正確理解。

鄭若驊指,《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按照《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有權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文書,包括作出決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及通過《基本法》的決定,是由全國人大於199044日按《憲法》作出。

鄭若驊續指,《基本法》第一條訂明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從而確立「一國」是實行「兩制」的根本。《基本法》亦明文保障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以及律政司的刑事檢控的工作不受干涉。

鄭若驊解釋,當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出現缺口,卻難以在一段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立法,全國人大有權責按《憲法》及《基本法》從國家層面改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訂立《港區國安法》以堵塞相關漏洞,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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