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關瞞行蹤病情 內地可判囚

2021-12-11 05:30

■港康碼昨日投入服務,市民通過手機申請。
■港康碼昨日投入服務,市民通過手機申請。

  (星島日報報道)港康碼系統昨日早上九時開始啟用,截至晚上九時,首日共有超過十八萬七千名市民申請註冊帳戶,當中三萬五千名市民已啟動帳戶。登記完成後,市民可在安心出行三點零版本上載出行紀錄,日後兩地開放通關後,免檢進入內地巿民就可以「轉碼」至粵康碼及澳康碼。有熟悉兩地法律的法律界人士向本報表示,市民需要留意向內地虛報行蹤的刑責,若果前往內地時瞞報在港的行蹤記錄,有可能觸犯內地刑責。現時內地防疫規則嚴謹,如果故意隱瞞病情並造成嚴重後果可被判監,目前公開的案件中最高判刑為一年六個月。
  「香港健康碼」的系統在昨早九時開放讓用戶登記,網站顯示有約一點七萬人輪候,初時需等待數分鐘進入頁面,不過申請過程大致順暢。市民有四十五分鐘完成「三部曲」登記。首先需先提寫姓名、香港身分證號碼及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然後填寫地址及上載住址證明。最後,填寫自訂密碼及安全問題後就能提交。
  系統會在登記後,顯示參考編號及登記日期及時間,亦會有短訊作出通知。登記完成後,市民可以在安心出行三點零版本上載出行紀錄,並生成健康碼。日後兩地開放通關後,就可以進行「轉碼」至粵康碼及澳康碼。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昨早出席活動後表示,住在公屋的申請人毋須上載住址證明,可以即時確認住址,並取得識別碼以啓動帳戶;非公屋住戶則須上載住址證明。他指,若未能提交住址證明,政府稍後會將識別碼的確認信寄給申請人,期望下周內可以收到確認信,讓他們啓動帳戶。
  港康碼網站中列出,從安心出行上載到「健康碼」系統的出行紀錄和通知紀錄會在「健康碼」系統存放六十天。政府可向衞生署、入境事務處、香港郵政以及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披露個人資料。亦可向內地及澳門政府披露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碼、疫苗接種紀錄以及安心出行紀錄等九項資料。若申請人在轉碼後被識別為高感染風險人士,並已在轉碼後離開香港,內地及澳門亦可從入境處取得用戶的出入境紀錄。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發言人就補充,根據現時與內地相關部門的安排,通關者在港的出行紀錄毋須交與內地,但若該人士到達內地後確診,特區政府有可能會按內地聯防聯控的要求,把該人士的出行紀錄交與內地衞生部門,以便作出病毒追蹤及溯源。
  現時內地的防疫規則嚴謹,如果故意隱瞞病情並造成了嚴重後果,可以用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監禁。目前公開的案件中最高判刑為一年六個月。對於市民若上載錯誤的安心出行紀錄到港康碼,瞞報行蹤,往內地後會否承受法律責任,多名法律界人士都認為有可能。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會長陳曉峰就預計,世界上多個地方為了人命安全都會嚴懲違法隱瞞病情和行程或者違反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內地也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依法嚴懲故意隱瞞病情的人士,違法者可能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起訴,或有刑事責任,包括會被判監禁。不過陳曉峰認為,如果市民誠實,盡公民責任,則不需要擔心。亞太法律協會會長、律師鄺家賢亦表示,「呃邊個就邊個追究你」,隱瞞病情和行程有機會被檢控。
  大律師陸偉雄就表示,市民若果瞞報行蹤記錄並前往內地,回到香港後亦有機會被檢控。陸偉雄指,《盜竊罪條例》第十六(A)條,亦即欺詐罪中列明,市民只要有意圖進行瞞騙,無論用甚麼方法,「甚至未過到關」,都有機會構成犯罪,最高可判處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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