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開槍案 兩被告表證成立

2021-12-11 04:30

■案中被告周柏均及另一被告胡子鍵,表證成立。 
■案中被告周柏均及另一被告胡子鍵,表證成立。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十一月西灣河開槍案,當日與開槍警員A乘坐警車到達現場的警司B作供,他下車步行期間發現手銬跌在地上,遂折返拾回,導致繼續前行的A落單,面對示威者,不久傳來三槍巨響,其中一槍射中二十一歲被告周柏均腹部。控方舉證完結,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裁定控方表證成立,案件延至下周一決定兩被告是否出庭自辯。
周一決定兩被告是否自辯
  九月退休的警司B昨供稱,案發時他看到太安街前方嚴重塞車,遂與警員A落車步行視察,A先行他則尾隨。B中途發現跌下手銬於是折返,但他沒有通知A,讓A獨自一人前行。當他在筲箕灣道與太安街交界會合A時,發現A與一名白衣男子糾纏,有兩名男子包圍A,其中一人是次被告胡子鍵。混亂間曾發出一聲槍響,兩名男子仍「箍、扯、打」襲擊A,B揮動警棍協助A解圍。
警長供詞:周柏均右腰腹流血
  後來再發出兩聲槍響,胡子鍵跌在地上,B用手制服他,防暴警察到場增援,中槍的被告周柏均欲嘗試站立,B勸他「你受咗傷不要站立」,周柏均向A示意欲除下背包,卻突然轉身向筲箕灣道方向逃跑,後來被制服在地上。庭上讀出一名警長的供詞,他負責處理堵路事宜,看到警員A和警司B將兩名黑衣人制服在地上,他上前協助A按着周柏均,有途人情緒激動大嚷「叫救護車呀」,他指周柏均背部沒有血漬,曾將對方反轉及從後扶起,發現周柏均右邊腰腹位置流血,遂將他平躺在地上。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四七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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