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法律聯席會議 通過調解員兩準則

2021-12-11 04:30

■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舉行,鄭若驊在會上發言。
■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舉行,鄭若驊在會上發言。

  (星島日報報道)第三次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昨日在上舉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旭東和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出席。三方在會上通過《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和《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並同意在工作層面上跟進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規則》。另外,三方探討仲裁、支持港澳律師在大灣區執業、三地法律部門交流互鑑等議題。
  鄭若驊在會上指出,粵港澳三方應用好聯席會議制度,積極做好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工作,助力大灣區高質量發展。
鄭若驊:為國家貢獻專業力量
  另外,她也期待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香港律師做好法律工作,為區內有需要的民眾及企業服務,為國家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及法治建設貢獻出香港的專業力量,不負國家對他們的期望。
  她感謝廣東省司法廳籌備這次聯席會議,並期待第四次聯席會議明年在香港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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