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瑤灣16座強檢 涉一宗輸入確診個案
2021-12-10 20:43
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刊憲,要求任何在11月17日至12月10日期間,曾身處薄扶林碧瑤灣第16座超過2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周日(12日)前接受檢測。受檢者若周三(8日)至今天(10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檢公告的規定。
政府表示,因應一宗於潛伏期間曾於香港逗留的新冠確診輸入個案,有關地方須被納入強檢。而為謹慎起見,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者亦須接受檢測。
同時,政府亦引用《規例》,繼續賦權註冊醫生於周六(11日)至24日的14天內,強制任何按其臨床判斷懷疑已感染新冠病毒的病人接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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