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女護士跨界任派出所長連番獲晉升 與原局長被控共同貪污

2021-12-10 17:06

青海女護士跨界進警隊連番獲晉升,與原局長被控共同貪污受賄受審。
青海女護士跨界進警隊連番獲晉升,與原局長被控共同貪污受賄受審。

據《上游新聞》報道,在醫療系統工作10年後,青海女護士格日措突然被提拔成為瑪沁縣公安局派出所長,此後,她的職場生涯「平步青雲」:原本默默無聞的格日措在警隊頻繁升職、受獎,並迅速崛起成為當地公安系統的重要人物之一。對此,外界猜測頗多,稱其有「貴人」相助。格日措的「好運」維持了9年。今年6月,她被查後被控涉嫌貪污、受賄。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罪問題均發生在公安系統任職期間,這宗職務犯罪案件12月8日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格日措1979年5月出生,青海瑪沁人,大學本科學歷,2002年12月參加工作。格日措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果洛藏族自治州瑪沁縣昌麻河鄉衛生院擔任護士。2011年11月,格日措被調至距離縣城更近的大武鄉衛生院,擔任護師一職。在大武鄉衛生院,格日措僅僅呆了6個月。然後,此前沒有任何政法工作履歷的格日措突然被調至瑪沁縣司法局擔任職員。從此,她的職場人生也進入令外界驚愕的「快線」。入職瑪沁縣司法局兩個月後,格日措順利入黨;入職瑪沁縣司法局僅一年後,毫無從警經驗的格日措被任命為瑪沁縣公安局德爾尼銅礦派出所長,副科級。擔任德爾尼銅礦派出所長6年後的2019年9月,格日措再受提拔,任瑪沁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主任、紀檢書記,成為當地公安系統的重要人物之一。此次任命僅過8個月後,格日措又一次獲得提拔,成為瑪沁縣縣委巡察辦主任,正科級。而且原本默默無聞的格日措在進入公安系統這8年,幾乎年年受獎。

有傳言稱,她之所以能獲反常提拔,源於「貴人」相助。更有網民直接指出,格日措的「貴人」便是時任瑪沁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長柔智,並稱二人之間存在特殊關係。但是,報道指從官方披露信息及二人供述中,均無法佐證外界傳言。傳奇履歷當中的奧秘,至今仍未解開。

格日措的職場「好運」僅維持了9年。因涉嫌嚴重職務違法,2021年2月,果洛州監委對其立案調查,6月2日,格日措被果洛州監委採取留置措施。被果洛州監委立案調查還有柔智,當局指他犯有單位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和受賄罪四項罪名。該案除柔智和格日措外,瑪沁縣公安局也成了被告。該局曾以「協議費」、「贊助款」等名義收取4家公司共計1220.843萬元(人民幣,下同),被指涉嫌單位受賄罪。

12月8日,達日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瑪沁縣公安局委託代理人從始至終無任何異議。但柔智和格日措均提出異議,並拒絕簽署認罪認罰書。柔智及其辯護人均認為,公訴機關指控柔智犯有單位受賄、濫用職權、貪污三項罪名均不成立,其行為僅涉嫌挪用公款罪和受賄罪,而受賄罪涉案金額也存有異議。格日措認為其無罪,其辯護人也當庭為其做無罪辯護。

庭審中,柔智當庭也多次為格日措喊冤,並將公訴機關指控格日措受賄行為辯稱是自己所為:「借26萬和6萬的事情(註:格日措受賄涉案金額),都是我的事情,跟格日措一分錢關係都沒有……」柔智當庭稱,「實事求是,我也說句心裏話,無緣無故的一個人替我背黑鍋,讓她進監獄,我確實忍受不了,是我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

格日措辯稱,她只是按照柔智的命令行事,屬於職務行為,並非貪污。格日措辯護人認為,格日措無貪污主觀故意,且錢款去向等並不能形成完整證據鏈證明格日措有貪污行為,即使格日措有錯,也屬於違規,並非違法。

對於二人辯解,公訴人並不認可。公訴機關認為,柔智和格日措均屬於一人犯數罪,結合庭審表現,應當數罪並罰。公訴機關給出的量刑建議為:對柔智數罪並罰應判處有期徒刑13年到15年為宜;格日措應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5年到6年為宜。因該案重大,當庭未做宣判。
 

前瑪沁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長柔智。
前瑪沁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長柔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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