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開槍案|中槍男生涉合法羈押下逃脫 官裁定表證成立

2021-12-10 13:54

周柏均腹部中槍。資料圖片
周柏均腹部中槍。資料圖片

前年11月11日西灣河開槍案,當日與開槍警員A到達現場的警司B作供,B下車步行不久才發現手扣跌在地上,遂折返拾回,導致繼續前行的警員A一度落單面對示威者,不久傳來3槍巨響,其中一發射中本案21歲被告周柏均的腹部。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下星期一續審。

本年9月退休的警司B,案發當日為軍裝交通警員,他和警員A乘坐警車抵達西灣河愛信道,警車準備右轉入太安街,但前方嚴重塞車,放是他與警員A落車步行巡查,他們沿太安樓向筲箕灣道向前進。途中B發現「跌咗手扣」,他於是折返尋找手扣,但他沒有通知A,A繼續獨自一人向前進。當二人會合時,他發現A在筲箕灣道與太安街交界與一名白衣男子糾纏,有兩名男子包圍A,其中一人是次被告胡子鍵(20歲),混亂期間曾發出一聲槍響,兩名男子繼續「箍、扯、打」襲擊A,B揮動警棍上前幫A解圍。後來再發出兩聲槍響,胡子鍵跌在地上,B用手制服他,B說「我一邊控制第二被告,一邊按通訊機緊急掣,通知電台發生開槍事件,講出位置及要求增援」。防暴警察到場增援,周柏均欲嘗試站立,B命令他「你受咗傷不要站立」,周柏均向A示意欲除下背囊,他突然轉身向筲箕灣道方向逃跑,後來被制服在地上。周柏均和胡子鍵被控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罪,周柏均另被控一項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

法庭記者:陳慧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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