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兩學生認太古站外非法集結及藏雷射筆 還柙候判

2021-12-07 17:01

大批防暴警當晚到場與集結人士對峙。資料圖片
大批防暴警當晚到場與集結人士對峙。資料圖片

前年8月11日,全港多區有示威衝突,大批示威者於港鐵太古站外集結,8男2女拒保候查,事隔2年遭警方落案起訴,其中2人今日各自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出,集結的時間雖然只有5分鐘,但「所有嘢都係醞釀」,2人理應感受到先前緊張的氛圍,但他們選擇帶同雷射筆參與非法集結。法庭會為他們索取更生及教導所報告,2人還柙至12月21日候判。

案情指,2019年8月11日的遊行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遊行完結後示威者於金鐘、灣仔、銅鑼灣等多區「快閃」。在港鐵太古站外,有過百示威者集結,他們佔據馬路,大叫恐嚇性字眼,有人用雷射筆照射警方及以硬物拋向警車。警員晚上10時許落地追捕,2名被告在太古站c出口附近被捕。

辯方求情時指,當日的非法集結只歷時5分鐘,2名被告沒有擔當領導角色,警方落地時示威者已四散,唯一涉及暴力的時刻是有人以硬物扔向警車,但法庭不能裁斷是否即興而為。辯方望法庭考慮2人認罪、學業狀況、曾分別患有自閉、抑鬱、創傷後壓力症等因素而酌情減刑。

本案共有10名被告,18歲學生陳家俊和20歲學生陳悅今日承認於前年8月11日,和另外一些人在香港西灣河康山道近港鐵太古站C出口參與非法集結。二人另分別承認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陳家俊原本另被控無牌管有彈藥及無牌管有無訊電通訊器具罪,在承認2罪後獲控方撤控。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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