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男稱擁刨絲器外觀專利 告商家侵權索賠2萬惹議
2021-12-01 17:15
刨絲器是廚房幾乎必備的工具,但原來在國內早已有人註冊專利。山東男人魏鵬在2016年獲得刨絲器的外觀專利,之後就在國內多個省分「放蛇」,控告出售刨絲器的商家侵權,獲得多次賠償。今年10月,他又去到呼和浩特市,以侵犯知識產權為由,將70多名小商販告上法庭,但就在開庭前,魏鵬因沒有及時交納案件審理費,案件被撤銷。
其中一位在呼和浩特被告的商人姓吳,他的商店位於呼和浩特火車站附近,2020年12月,一位操著外地口音的男子進入店內買價值10元人民幣(下同,約12港元)的刨絲器,還要求開收據和取得店鋪的名片,另一名男子則用手機拍下過程。到今年9月,吳先生接到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的電話,告知他出售的刨絲器,侵犯魏鵬的專利,對方要求2萬元(約2.4萬港元)的賠償。如果吳先生願意和解,則可只賠償5,000元(約6,000港元)。
魏鵬已經是這方面的「老手」,自從他在2016年申請刨絲器的外觀設計專利獲得批准後,他就在全國多地專注「維權」,在山東、河南、上海、浙江等地都有魏鵬成功索償的案例,被起訴者多為小商販,被告人最終要賠償5,000至1萬元不等。
有律師指出,商戶在進貨時,應盡審慎檢查義務,讓供應商提供營業執照、商標權的所有權證,或者第三方的許可合同和許權證書,如果沒有得到許可的話,商戶和供應商會承擔連帶責任。但亦有律師指出,小商販、生產者若能證明刨絲器是早於2016年2月19日已經生產銷售,則可證明自己的產品沒有侵權。
另外,魏鵬還申請過一款蔬菜擦絲器的外觀設計專利,並於2011年獲批。獲得該項專利之後,魏鵬在廣東省揭陽市狀告一間生產企業侵權,索賠15萬元(約18萬港元),但是最終敗訴。
至於今次魏鵬為何沒有及時交納案件審理費,而導致在呼和浩特的案件撤案,目前原因仍然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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