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會衝突案|工黨主席郭永健認藐視等罪惟部分案情有爭議 下月中進行紐頓聆訊

2021-11-30 16:11

郭永健認藐視及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兩罪。
郭永健認藐視及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兩罪。

多名民主派前立法員議員及助理涉在2018年至2020年間數次參與內會衝突,分5案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其中工黨主席郭永健今於西九龍法院承認藐視及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兩罪,惟辯方對於部分控方案情仍有爭議,申請召開紐頓聆訊(Newton Hearing)。控方一度反對,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反問「如果佢話(當時動作)係意外,你接唔接納先?」控方表明不會接受,終同意把紐頓聆訊定在12月15日進行,料將傳召涉事立法會保安員及播放總長約為半小時的片段。郭早前撤銷擔保,續還柙監房看管。

辯方甫開庭表示,被告今日準備好答辯,但關注到部分案情仍有爭議點,即有關被告當時曾否將左手向前伸直(‘extended forward’)導致涉事立法會保安員跌倒,而呈堂片段又無法拍攝該動作。被告擔心假如同意案情或會影響刑責,因此向法庭申請召開紐頓聆訊,預計需要傳召涉事保安員,被告可能會自辯。

主控官勞泳珊指,相關片段已經充分顯示被告動作,毋須特別召開紐頓聆訊。羅官聞言表示,紐頓聆訊關鍵在於被告動作目的乃蓄意抑或魯莽,認為與刑責有關,反問「如果佢話(當時動作)係意外,你接唔接納先?」,又謂控辯雙方對動作目的可能會有分歧。勞回應指不會接受上述說法,最後同意辯方申請。羅官終將案件押後至12月15日進行紐頓聆訊,料屆時將會一併處理餘下不爭議的案情,控方將播放21條小片段,總長約為半小時。

報稱立法會議員助理的郭永健(33歲)承認去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內,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以及在同日同地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即簡廣榮。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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