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羽一更衣室偷拍裸男緩刑兩年

2021-11-27 05:30

■被告凌羽一求情患有重度抑鬱症及驚恐症等心理問題,須定時接受治療。
■被告凌羽一求情患有重度抑鬱症及驚恐症等心理問題,須定時接受治療。

  (星島日報報道)本名許奕暉的知名學業及生涯策劃顧問凌羽一,去年在天水圍足球場更衣室內,將三部手機藏於背囊及鞋袋偷拍裸體男子,早前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兩個月,准以緩刑兩年。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判刑時指,案情嚴重,對事主造成侮辱,但考慮到被告多年來隱瞞自己的同性戀取向,案發前與交往八年的伴侶分手,在壓力下犯案,以及被告患有重度抑鬱症及驚恐症等心理問題,須定時接受治療,故判處緩刑給予被告更生機會。

  王官判刑時引述報告稱,被告患有抑鬱症、壓力症及驚恐症,犯案後討厭自己和感到內疚,目前正定期接受心理治療,醫生建議他接受藥物治療。報告亦指被告為人勤奮,其父對他期望極高,被告利用三部手機從不同角度偷拍事主,每段影片長達廿分鐘,令事主受到侮辱,案情嚴重,故不會判處感化令。

  王官續指,對被告犯案感惋惜,考慮到被告有展示悔意,他曾在多所大專院校任教,為人勤奮,學術成就優秀,曾在中文大學任教約十四年,亦於二○一八年獲得第三屆全球華人傑出青年。涉案影片沒有流出,被告亦會繼續接受心理治療,家人全力支持他,終判被告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執行,予被告一個機會更生,希望他可繼續貢獻社會。

  三十八歲被告許奕暉,被控於去年十月二十日在天水圍天業路公園足球場的男更衣室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即用手機拍攝其他男性的的裸體片段。辯方大律師李定國求情指,在今年一月辭去中文大學的教職,目前正接受心理輔導,希望法庭按報告建議判被告接受感化令。

  案情指,被告案發當日手抱背囊坐在天水圍足球場更衣室的長凳上,其後多名完成足球訓練的男子到更衣室沐浴,有男子認為被告抱背囊在更衣室內長時間逗留的舉止可疑,更發現其鞋袋有穿孔,檢查後發現裏面暗藏手機,遂質問被告是否偷拍,其後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在被告的背囊及鞋袋中搜三部手機及一部平板電腦,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我貪玩先至偷影人」,現已知錯,不會再犯。證物顯示三段影片時長逾廿分鐘,均拍攝到男子赤裸片段。案件編號:屯門刑事三二六——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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