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重申「公民提名」違《基本法》

2021-11-26 04:30

林鄭月娥為公民科教師親自擔任培訓課程的主講,解釋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
林鄭月娥為公民科教師親自擔任培訓課程的主講,解釋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

  (星島日報報道)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今學年起推行,特首林鄭月娥昨履行承諾,首次為逾千名教師「親自上一堂課」,講述行政長官憲制地位,並透過電視及網上直播。她提到本港回歸後經歷三次政改,包括提出普選特首方案,證明中央有意推動本港民主發展,反駁未達致一人一票選特首,便質疑中央虧欠港人的說法錯誤,重申「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強調本港在完善選舉制度及實施《香港國安法》重回正軌,相信加以完善,「一國兩制」可行穩致遠。

  今次破天荒由特首擔任講者的教師培訓課程,當局安排現場、網上及電視直播,共逾千名公民科教師及教育界人士參與,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亦與官校教師、主要教團代表現場出席。課堂以「按《基本法》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憲制地位」為題,全長一小時十五分鐘,首四十五分鐘是演講內容,餘下半小時為問答環節。

  林鄭月娥按五大主題進行分享,提及行政長官屬「雙負責」制,要對中央人民政府及對香港特區負責,形容職能上如同連接兩者的「管道」,「只有管道保持暢通,才有利香港發展,因此本港的政治體制,是以特首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特首擁有很大的權力,不是人人都能當,而是需要符合一些條件和原則,包括愛國者治港。」

  她提到,有人認為特首並非「一人一票」選出「是中央虧欠港人」實屬錯誤,反問殖民地時期的港督「有否選舉?有否諮詢港人?」

  她指《基本法》列明最終達致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特首,相當有前瞻性,而中央於香港回歸後三次政改嘗試,而一五年的普選特首方案,如今看來亦「非常勇敢及進取」,「足見中央是很有誠意在香港推動民主發展」。

  林鄭月娥批評,當時有人提出「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是「衝着條文而來」,難以接受。最終方案被推翻,如今即使完善選舉制度下,選委會增至一千五百人,提高了民主成分,卻未能成為「提名委員會」,讓市民普選特首,甚為可惜。中央先後推出完善選舉制度及落實《香港國安法》,令「一國兩制」回到正軌,保持香港繁榮穩定,「只要不變形不走樣,繼續完善實踐過程中發現的不足之處,相信『一國兩制』可行穩致遠」。

  有台下教師問到擔任特首的苦樂,林鄭月娥認為「今屆好像特別苦」,指在前年反修例爭議期間特別焦慮,每天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擔心有人命傷亡等,但任內亦有不少開心時刻,包括動員跨部門合作,又以教育大學運動中心遷址,興建鐵路車站為例,對協助市民解決問題感到滿足,「如不是特首的話,有些政策落實便要逐一央求部門,楊局長都應該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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