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大嶼山打擊駕駛電動單車 13人被捕
2021-11-24 18:50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聯同大嶼山警區人員周一(22日)至今天一連三日在區內進行代號「朝陽」(GOLDENSUN)的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行動中,人員分別在大嶼山東涌及梅窩一帶,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1名外籍男子、7名本地女子及1名外籍女子,他們年齡介乎27至62歲,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並扣查13輛涉案電動單車。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警方亦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會繼續嚴厲執法,以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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