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片」女生被姦案|女友人稱被告指二人曾無套性交 怕女事主懷孕提醒服事後丸

2021-11-22 13:12

陪同被告王錦鴻(黑超者)的家人舉傘圖阻拍攝。
陪同被告王錦鴻(黑超者)的家人舉傘圖阻拍攝。

半工讀年輕女子X 於夜店消遣時在女友人介紹下,認識一名21歲單身又毫無性經驗的中文大學經濟系男學生,X醉酒後被男子抬至時鐘酒店休息,事後感覺下體「扯住扯住痛」,後來獲女友人提醒服用事後避孕藥,才知道自己被姦。男子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女友人今出庭作供時指出,被告事後告訴她二人性交時沒有使用安全套,被告十分害怕X會懷孕,她責備被告為何不使用安全套,被告亦十分自責,自稱犯下大錯需要處死。

被告王錦鴻Joesph被控於2019年7月17日,在油麻地百佳酒店一房間強姦X。女友人Maggie今出庭作證指自己就讀中大新聞系,被告就讀中大經濟系,二人在大學迎新營認識而成為好友,二人不時會在宿舍或外出把酒談歡。Maggie指自己在案發當日與X到尖沙嘴嘉芙中心飲酒作樂,中途離開時留下X與被告兩人。Maggie指自己完全信任被告,才會「交個朋友俾(被告)照顧」。

被告翌日透過訊息向Maggie剖白自己與X發生了性行為,又透露自己當時沒有使用安全套,更在X體內射精。被告非常擔心X會因此懷孕,故希望向Maggie索取X的電話號碼,同時與Maggie討論事後避孕藥。被告當時被Maggie責備為何發生性行為時不使用安全套,被告十分自責,亦指自己罪該萬死。

控方在庭上播放錄影會面片段,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曾與X發生性行為,「但當時佢(X)係同意嘅」。被告向警方透露自己將是中文大學經濟大四生,案發當晚Maggie及X率先到酒吧消遣,被告晚上十一時許到達並認識X,大家當時飲用威士忌溝綠茶及威士忌溝水,Maggie先行離開時X清醒地同意獨自留下來與被告繼續把酒談歡,X與被告單獨喝酒至清晨五時許,被告原本希望送X回家,但X沒有說出其住址,最終二人入住油麻地百佳酒店。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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