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下調新冠滅活疫苗接種年齡下限至3歲 核糖核酸疫苗維持12歲

2021-11-22 09:33

澳門下調新冠滅活疫苗接種年齡下限至3歲。澳門新聞局fb圖片
澳門下調新冠滅活疫苗接種年齡下限至3歲。澳門新聞局fb圖片

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布,根據第17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新型冠狀病毒的滅活疫苗適用人群,由年滿12歲下調至年滿3歲。

應變協調中心指出,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50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08號行政法規《防疫接種制度》第4條第一款的規定,核准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以取代經第15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而根據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新型冠狀病毒滅活疫苗適用於年滿3歲且未滿60歲人士,以及健康狀況良好及暴露風險較高的60歲或以上人士;而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則繼續適用於年滿12歲人士。

應變協調中心又表示,有關批示明日生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可由即日起開始可為相關人士預約接種,同時亦提醒未滿18歲人士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須取得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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