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站擲汽油彈 青年開審前認罪
2021-11-16 05:30
(星島日報報道)港鐵九龍塘站兩部入閘機前年十月遭人投擲汽油彈縱火破壞,四名涉案男子事後被捕,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二十六歲送貨員於開審前承認串謀意圖縱火等四罪,辯方求情時指,涉案地點非密封、有露天出入口,閘機並非容易起火,人流亦不高,望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考慮它並非示威場合。其進一步減刑陳詞及判刑將會押後至十二月二十八日,以待其餘被告受審完畢。案件今日將再續。
被告曾裕生承認的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二時許,九龍塘車站兩部入閘機起火,據港鐵乘客目擊者稱,當時所有人均以正常步伐步行,唯獨蒙着黑布,身穿黑衣的男子甲跑離現場。附近閉路電視拍得被告從根德道方向走到G1出口,然後蹲在閘機前面並放下兩瓶汽油。未幾,男子甲將它點燃,二人乘坐由男子乙駕駛的私家車離開。除此,片段亦顯示稍早時間,被告與男子甲、乙及駕駛輕型貨車的男子丙於紫羅蘭旁的小公園會面,四人並非一直身處在同一空間,但分別幾次於不同時段與對方傾談。至去年一月七日,被告被捕,警方對他進行搜屋時發現了汽油彈、哥士的粉、硫磺粉、石油氣罐、含有害化學物質的噴霧器等。
四被告依次為二十六歲送貨員為曾裕生、三十歲Party Room店主黃漢偉、三十三歲自僱人士鄭偉森及四十歲地盤工人王錦發,同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指他們於前年十月十二日在九龍塘G一出口,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兩部閘機;及交替的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曾裕生另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於去年一月七日在其住所管有兩把摺刀、五個汽油彈、兩支氣槍、五支撬筆及三個鎚仔。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五五三——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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