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黎智英等有意煽惑公眾

2021-11-12 05:30

控方指李卓人(中)多次發言,稱「維園嘅朋友」。
控方指李卓人(中)多次發言,稱「維園嘅朋友」。

  (星島日報報道)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集會後,二十六名民主派人士被票控,當中僅壹傳媒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否認明知而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傳票控罪。控方昨於區域法院結案陳詞,指李卓人入場後,多次發言稱「維園嘅朋友」,而現場群眾由嘈吵轉而突然一同靜下默哀及叫口號,可見維園眾人必屬同一個集會。辯方反駁當時連港鐵和卡拉OK等仍持續運作,法庭應考慮檢控過分限制人權。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結案陳詞指,當日五時半左右李卓人在維園噴水池以揚聲器發言,包括黎智英、鄒幸彤等十二人立於其後,可推論眾人必有預謀聚集,言行明顯有意煽惑公眾參與一同反抗。伍淑娟又反駁當日李卓人代表支聯會等人,不斷宣稱會依舊進入維園,又從未指明集會只屬朋友聚會,入場後又多次發言公開稱「維園嘅朋友」,而支聯會眾多政客必定會抱持共同立場回應,現場群眾由嘈吵轉而突然一同靜下默哀及叫口號,可見維園眾人必屬同一個集會。何桂藍等在場則一直追隨李卓人等人,李期間曾靠近談話說笑,衣著行為均一致相近。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陳詞強調,本案須考慮當時政府取態,案發時確診數字正在下降,疫情威脅並不嚴重,疫情風險固然無法徹底排除,但港鐵仍持續運作,連卡拉OK和麻將館也毋須停業,故應平衡各方利益,配合而非禁止支聯會舉辦晚會,警方可運用權力施加條件控制疫情。再者觀乎案發當晚實況,在場人士均戴上口罩分隔而坐,法庭應考慮檢控相稱性。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八五七至八七五、八七七至八八四、八八六至八八九、八九一、八九三——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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